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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與我弟子橫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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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役使。」解曰:西國出家者不立記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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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典,僧中統攝悉皆無矣。非理役使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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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策役也。從此第三結法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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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知爾時佛法不久。」解曰:如文悉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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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第六受邪橫制誡。文分為三:且初第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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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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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四部弟子,當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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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解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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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三學,即常道故。從此第二明其非法。文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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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且初第一明起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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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而惡比丘為求名利,不依我法,於國王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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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過患,作破法緣。」解曰:不依我法者,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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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盡非佛法。附近破法,以事應知。從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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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橫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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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其王不別,信受此語,橫立制法,不依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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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曰:諸部律說隨佛所制,當如法行。佛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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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不應橫制,制即非矣。從此第三結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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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知爾時法滅不久。」解曰:如文悉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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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第七自作破國誡。文分為三:且初第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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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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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大王!未來世中,國王大臣、四部弟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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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標其人也。從此第二明其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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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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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捨去,五濁轉增。」解曰:自作破法者,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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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眾不能依教如法修行也。破國因緣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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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臣自不持正建立正法也。此二相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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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隱沒,天龍不護,五濁增故。從此第二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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