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25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25b01
生。問曰。心法非別相對。總藉前緣。後多心
T1851.003.0525b010525b02
法一時生者。六識之心。何故不爾。藉前一識。
T1851.003.0525b020525b03
為次第緣。令後多識一時並生。何為不得。釋
T1851.003.0525b030525b04
言。不類心與數法。從來相扶。共造一緣。共
T1851.003.0525b040525b05
辦一事。故得並生。六識相望。取境各別。成辦
T1851.003.0525b050525b06
有異。故不並生。如想受等一一數法不得並
T1851.003.0525b060525b07
起。六識心王。何容得並。問曰。楞伽宣說六
T1851.003.0525b070525b08
塵一時俱現六識並用。云何間起。釋言。彼說
T1851.003.0525b080525b09
是妄識中集用六識。非事識收。事識不並。經
T1851.003.0525b090525b10
論大同。問曰。何故妄中六識一時頓起。事識
T1851.003.0525b100525b11
不爾。釋亦。妄中境從心現。心外無法。以心
T1851.003.0525b110525b12
現故。一時並生。事識之中。心境別體。別體難
T1851.003.0525b120525b13
了。故識不並。妄中六識。並用既然。真中六
T1851.003.0525b130525b14
識。並用亦爾。問曰。事中取性。無明始終常
T1851.003.0525b140525b15
有遍通六識。以何義故不名為通。釋言。彼乃
T1851.003.0525b150525b16
事別法中各立定性。不取為一。故不名通。問
T1851.003.0525b160525b17
曰。真妄二種識中所起六識。依根不同。取境
T1851.003.0525b170525b18
各別。以何義故不說為別。釋言。彼六相似別
T1851.003.0525b180525b19
異。推體唯是一心所為。心外無別。攝用從體。
T1851.003.0525b190525b20
故說為通。一義如是。第二義者。事妄及真。三
T1851.003.0525b200525b21
重識中。所有六識。悉名為別。三重識中。所有
T1851.003.0525b210525b22
通義。皆名為通。事中通者。取性無明。妄中通
T1851.003.0525b220525b23
者。妄執我相及無明地。義如後解。真中通者。
T1851.003.0525b230525b24
真如心體。亦如後釋。通別如是。次就
T1851.003.0525b240525b25
真妄開合為二。前六及七同名妄識。第八名
T1851.003.0525b250525b26
真。妄中前六。迷於因緣虛假之法。妄取定性。
T1851.003.0525b260525b27
故名為妄。第七妄識。心外無法。妄取有相故
T1851.003.0525b270525b28
名為妄。第八真識。體如一味。妙出情妄。故說
T1851.003.0525b280525b29
為真。又復隨緣種種。故異變體無失壞。故名
T1851.003.0525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