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26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26a01

切德故。故論說言。從本已來。具足一切性功

T1851.003.0526a01
0526a02

德法。說彼心中智慧之性。以為智慧光明之

T1851.003.0526a02
0526a03

義。又此心中。具過恒沙一切佛法。如妄心中

T1851.003.0526a03
0526a04

具足一切諸虛妄法。心於彼法同體照明。由

T1851.003.0526a04
0526a05

來無障。名照一切境界之義。以有此義故。說

T1851.003.0526a05
0526a06

為覺。華嚴經中亦同此說。故彼文言。一切眾

T1851.003.0526a06
0526a07

生心微塵中。有如來智無師智無礙智廣大

T1851.003.0526a07
0526a08

智等。言不覺者。謂無明地迷覆真如。出生無

T1851.003.0526a08
0526a09

量諸虛妄法。故曰不覺。此覺不覺。緣集有

T1851.003.0526a09
0526a10

為一切生死。名心生滅。體相如是。或分為

T1851.003.0526a10
0526a11

三。三有三門。一事妄及真離分為三。二真妄

T1851.003.0526a11
0526a12

離合說以為三。三真妄和合本末為三。事妄

T1851.003.0526a12
0526a13

及真離分三者。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分定

T1851.003.0526a13
0526a14

其相。二辨定其名。三隨義分別。四明相起相

T1851.003.0526a14
0526a15

攝之義。五明有修無修之義。六明有盡無盡

T1851.003.0526a15
0526a16

之義。初分其相。根塵識等一切諸法。廢本談

T1851.003.0526a16
0526a17

末。悉是實有。以廢本故。不得云妄。不得言

T1851.003.0526a17
0526a18

真。於此分中了別之心。名為事識。攝末從本。

T1851.003.0526a18
0526a19

會事入虛。一切諸法。唯是妄想。自心所現。如

T1851.003.0526a19
0526a20

夢中事皆睡心現。於此分中。能起之心及妄

T1851.003.0526a20
0526a21

分別。說為妄識。是故經中說。一切法悉是妄

T1851.003.0526a21
0526a22

想。更作一重攝末從本會虛入實。一切諸法。

T1851.003.0526a22
0526a23

皆是佛性。真心所作。如夢中事皆報心作。於

T1851.003.0526a23
0526a24

此分中。能起之心。變為諸相。說為真識。以一

T1851.003.0526a24
0526a25

切法真所作故。涅槃宣說。一切諸法。悉是佛

T1851.003.0526a25
0526a26

性。三識如是。從本起末。亦得分三。廢末談本。

T1851.003.0526a26
0526a27

心性本淨。緣起集成無盡法界。是其真識。依

T1851.003.0526a27
0526a28

本起末。認實為虛。非有見有。是其妄識。依本

T1851.003.0526a28
0526a29

起末認虛為實。非實見實。是其事識。分相如

T1851.003.0526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