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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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六識所收。亦得謂七。謂七心界。於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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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加意根界。是其七也。六識生後。名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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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此亦攝本從末言耳。亦得說八。如楞伽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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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兩門。一事妄及真離分為八。事識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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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妄各一。故有八種。二真妄和合共為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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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如上辨。本識為一。真與癡合。阿陀那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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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第二。真妄共起執我之心。生起六識。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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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六。通前為八。真妄共為不遍在妄。亦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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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故楞伽經總品中云。八九種識。如水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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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其狀如何。分別有二。一真妄分別。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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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種。妄中分七。謂六事識變與妄識。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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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謂阿摩羅及阿梨耶。義如上辨。以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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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故合有九。二真妄離合。以說九種。獨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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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謂本淨阿摩羅識。真妄和合。共為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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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如上辨。共為本識阿陀那識及起六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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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九也。亦得分十。十有兩門。一開真離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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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說十種。妄中分七。義如上解。真中分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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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體大相大用大。亦如上解。二真妄離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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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十種。離則說二。一真實性唯真無妄。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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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性唯妄無真。合則八種。謂依他性。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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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識說以為一。執識為二。生起六識。通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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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識離合。故有十種。亦得開分以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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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識為一。妄識有六。事識有四。故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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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識六者。如起信論說。一無明心。二者業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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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轉識。四者現識。五者智識。六相續識。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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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不斷。此之六種。麁細分異。無明心者。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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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無明住地。故論說言。依阿梨耶說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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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言業識者。依前無明便有妄念。不覺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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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之為業。故論說言。以無明故。不覺心動。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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