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34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34c01

是。唯真無妄。真性常湛。無為不變故無起

T1851.003.0534c01
0534c02

作。唯妄無真妄體不立故亦無作。故勝鬘云。

T1851.003.0534c02
0534c03

若無藏識。七法不住。不得種苦。不得厭苦樂

T1851.003.0534c03
0534c04

求涅槃。真妄相依。方能造作一切諸法。以共

T1851.003.0534c04
0534c05

作故。攝法從情皆是妄為。攝法從本。皆真心

T1851.003.0534c05
0534c06

作。如人夢中所為諸事。攝事從末。昏睡所為。

T1851.003.0534c06
0534c07

攝事從本。報心所作。亦如世人見繩為蛇。攝

T1851.003.0534c07
0534c08

蛇從情妄情所為。攝蛇從本皆是繩作。諸法

T1851.003.0534c08
0534c09

像此。真雖能作。作必隨情。如繩作蛇。蛇由闇

T1851.003.0534c09
0534c10

情。妄雖能作。作必託真。如情作蛇。蛇必依

T1851.003.0534c10
0534c11

繩。真無由情。名妄熏真。妄作由真。名真熏

T1851.003.0534c11
0534c12

妄。如此相熏義無先後。故說一時。真妄相熏。

T1851.003.0534c12
0534c13

旨要在斯。無宜不記。次就真妄共相識中。

T1851.003.0534c13
0534c14

以辨熏習。共相識者。佛性真心與無明地。合

T1851.003.0534c14
0534c15

為本識。名阿梨耶。依本變起阿陀那識執我

T1851.003.0534c15
0534c16

之心。依本變起眼等六識及六根塵。義如上

T1851.003.0534c16
0534c17

辨。今就此三明相熏習。如攝論說。於中曲有

T1851.003.0534c17
0534c18

三門分別。一辨熏相。二明能熏所熏差別。

T1851.003.0534c18
0534c19

三明受熏不受熏異。熏相如何。今此先明阿

T1851.003.0534c19
0534c20

陀那識共阿梨耶相熏習義。彼阿陀那執我

T1851.003.0534c20
0534c21

之心。熏於本識成我種子。本識受彼陀那熏

T1851.003.0534c21
0534c22

已還能引彼心中我性。生阿陀那。如是相熏。

T1851.003.0534c22
0534c23

往來無窮。是則陀那望於本識。互為因果。問

T1851.003.0534c23
0534c24

曰。此我何由可盡。由六識中聞無我教修無

T1851.003.0534c24
0534c25

我解。熏於本識成無我種。本中真心。受彼熏

T1851.003.0534c25
0534c26

已。熏於本中無明令薄。無明薄故。令無明中

T1851.003.0534c26
0534c27

我種轉薄。我種薄故。轉生陀那。執我亦薄。如

T1851.003.0534c27
0534c28

是展轉乃至窮盡。次將六識對於本識。明相

T1851.003.0534c28
0534c29

熏發。彼六識中。起染起淨。所起染過。熏於本

T1851.003.0534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