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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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真心。說之為體。隨緣隱顯。說以為用。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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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體。名之為依。體能持用。說以為持。能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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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能依如波。繩蛇等喻類亦同爾。真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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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依持如是。次就真妄共相識中。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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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以辨依持。真與癡合共為本識。依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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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阿陀那識。依本共起六種生識。於此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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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識為本。餘二為末。末生依本。名之為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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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持末。流注不斷。說之為持。能持如水。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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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波。問曰。末中阿陀那識共起六識。得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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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持義不。釋言。不得。於此分中。六識親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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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而起。本識變為。體是本識故。望本識說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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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持。非阿陀那變為六識。六識體非阿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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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故望陀那不說依持。如人夢中見聞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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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睡心生。不從夢中執我心起。若就緣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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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說持。亦得無傷。是義云何。由阿陀那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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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故。熏於本識。不見法如。不證涅槃。變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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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及六根塵。離之則無。故經說云。以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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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世間受身。離我則無行。從是義得說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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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依持如是。次第六門。明熏習義。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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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一就真妄別相識中以辨熏習。二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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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共相識中以論熏習。前中曲為三。一定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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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法體。二總釋熏義。三廣顯熏相。熏習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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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中。說有四種。一淨法熏習。所謂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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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染因熏習。所謂無明。三妄心熏習。所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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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第七識中。始從業識乃至相續。通名業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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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妄境熏習。所謂妄想心所起偽境。此四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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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地持論中。如是如實凡愚不知起八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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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生二種事。真如熏習。猶彼如實。無明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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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凡愚不知。妄心猶彼起八妄想。妄境猶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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