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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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及不定者不立。有說。若唯相續攝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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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不定者不立。有說。若唯自相續受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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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根。不定者不立。有說。不共者立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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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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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世尊何故於受蘊中。苦受樂受各立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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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苦不樂受唯立一耶。答不苦不樂受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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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而不立者。當知是有餘說。復次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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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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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欲現二門二略。乃至廣說。復次苦樂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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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利。有不明利。有輕躁。有不輕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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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住。有不安住。諸明利輕躁不安住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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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喜受。諸不明利不輕躁安住者。立苦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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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苦不樂受。唯不明利不輕躁安住。故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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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次苦受樂受轉有異故。各分為二。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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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根轉異喜根轉異。苦根轉異。憂根轉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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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不樂受無異轉。故合立為一。復次苦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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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互相違故。各分為二。謂苦樂相違。憂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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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不苦不樂受無此相違。故但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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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想蘊不立為根。答非根法多。何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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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想。問如色蘊行蘊少分立根。受蘊識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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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立為根。唯想不立。所以故問。答以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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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相故。復次根者自力轉。想由他轉。如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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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他教即作。不教不作。想於境轉。亦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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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謂受思識領納造作了別境已。想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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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復次根者自在不為他覆。想為慧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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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根謂善想為善慧所覆。如於善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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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相者。世間說此名聰慧人。無記想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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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慧所覆。如於世務善取相者。世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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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名巧慧人。染污想為顛倒慧所覆。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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