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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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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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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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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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雜蘊1世第一法納息1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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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世第一法。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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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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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經義故。謂契經中佛世尊說。若有一類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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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能起世第一法。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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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處。若不能起世第一法。能入正性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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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無有是處。若不能入正性離生。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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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無有是處。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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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於諸行中。能如理思惟起世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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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有是處。乃至廣說。契經雖說世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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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而不廣辯世第一法義。契經既是此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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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彼所不顯示者。今應廣分別之。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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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故作斯論。問何故作論依契經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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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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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性何煩徵詰。復次一切阿毘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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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為解釋契經中義。以廣分別諸經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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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得名為阿毘達磨。故彼尊者於諸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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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集種種不相似義。分別解釋立為雜蘊。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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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纂集種種見趣。分別解釋立為見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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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所立八種蘊中。皆具分別一切法相。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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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尊者論初先說世第一法。為順次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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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功德。為逆次第說諸功德。為依順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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