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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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有餘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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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此法分勝故名第一。問若爾煖等應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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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答彼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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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俱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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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異生。二依聖者。世第一法。雖於聖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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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智等不名最勝。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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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解脫。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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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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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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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答此最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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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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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義。有作是說。此能摧伏第一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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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義。有餘師說。此是異生最後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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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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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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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有何差別。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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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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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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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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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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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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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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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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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名為長。依第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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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復次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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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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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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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尊。性堅牢故名為上。滿所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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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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