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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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執我我所死時皆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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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既知此不執我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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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契經不離說離。如說。有村邑中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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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戲弄灰土以造舍宅。於此舍宅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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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時修營擁衛。若時離染毀壞捨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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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不斷說斷不離說離。所引契經義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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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然諸異生於諸煩惱。實未永斷但能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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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謂離染時以世俗道攀初靜慮離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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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漸次乃至攀非想非非想處。離無所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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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非想非非想處無上可攀故不能離。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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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蚇蠖緣草木時攀上捨下。若至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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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可攀即便退下。如人上樹應知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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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野干等踐暴麻蘆。但損苗莖不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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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異生離染應知亦然。唯能暫伏不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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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為遮彼意顯諸異生以世俗道亦能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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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或復有執。必無聖者以世俗道斷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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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彼作是說。聖者何緣捨無漏道而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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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為遮彼意顯有聖者以世俗道斷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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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義。或復有執。一切煩惱皆悉頓斷。無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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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義。彼作是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煩惱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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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即由彼定斷一切惑。是故說名金剛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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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猶如金剛能破鐵石牙骨貝玉末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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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彼雖許有四沙門果。然斷煩惱要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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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問前之三果未能斷惑。何用立為。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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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答。前之三果伏諸煩惱。引金剛定令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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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能永斷故非無用。譬如農夫左手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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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右執利鎌一時刈斷。為遮彼意顯諸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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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有二對治。謂見及修二道差別。一一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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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能永斷。或復有執。於四聖諦得現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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