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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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所逼觸。豈非勝義如色界說。答如是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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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有多極微和集一處。二身逼觸各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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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無共得者。故勝義理如眼界說。香味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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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准此應知。復有欲令亦嗅嘗覺他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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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諸香味觸。彼作是說。香味觸界若已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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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受用時。依世俗理如色界說。謂諸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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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共得故。依勝義理如眼界說。一所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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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不得故。若未受用香味觸界。依勝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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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共得如色界說義。謂在未來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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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多人等共得義故。若依前義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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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香味觸界依世俗理如色界說。依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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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如眼界說。若依後義應作是說。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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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界若已受用及受用時。依世俗理如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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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依勝義理如眼界說。若未受用依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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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亦可得言如色界說。是故諸論皆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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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如色界聲香味觸界亦爾。以香味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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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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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眼識界云何。答眼及色為緣所生眼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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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眼識界。問眼識生時除自性餘一切法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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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緣。何故但眼色為緣。答此中且說增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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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故。謂若法是眼識所依所緣者。此中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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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是眼識所依色是眼識所緣。是故偏說。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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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爾。復次若法是眼識近增上緣者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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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之眼。及色與眼識作近增上緣。勝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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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生住異滅。是故偏說。復次若法是眼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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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勝緣者此中說之眼。及色與眼識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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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勝緣。勝眼識生住異滅。是故偏說。問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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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以色為緣生。何故名眼識不名色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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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答亦有經說此名色識。如說。色界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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