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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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四種即四識住。識是能依故最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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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五蘊有為皆應名行。何緣於一獨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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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答如十八界雖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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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名。廣說乃至三寶三歸雖皆是法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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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法寶法歸。如是五蘊雖皆是行。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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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立行蘊名亦無有過。復次行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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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餘蘊有二名。一名者。謂共名。謂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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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皆是行故。二名者謂共不共名。共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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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共名者。謂餘四蘊欲令易了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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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名。行蘊更無不共名故。但顯共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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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行蘊。復次生一切行生相唯在此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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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獨名行蘊。復次四有為相是一切行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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幖幟。簡別有為異無為故。彼相唯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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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名句文身詮表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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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諸行性相作用差別令易解了。彼三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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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覺一切行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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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非我空解脫門。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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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諸行為我我所。薩迦耶見亦此蘊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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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此蘊不名我蘊。答薩迦耶見是虛妄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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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諸行實相而解。是故此蘊不立我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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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門覺行實相。是故此蘊依彼名行。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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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分別諸行自相共相。安立諸行自相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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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自性愚及所緣愚。於一切行不增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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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解慧唯此蘊攝故名行蘊。餘蘊不爾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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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立名。復次此攝多行故名行蘊攝。多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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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此蘊中有相應不相應行。有所依無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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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緣無所緣行。有行相無行相行。有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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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警覺行。餘蘊不爾故立別名。復次行謂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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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有為法中能造作者思最為勝。思但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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