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7, no.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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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說。能成就者非法。亦非補特伽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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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作用故。補特伽羅非實有故。然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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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五蘊生時。與如是類諸得俱轉說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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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與如是類非得俱轉名不成就。問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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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經說當云何通。如說。如是補特伽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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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善法。及不善法答此是世尊於諸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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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世俗說。不言實有補特伽羅成就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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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此中何者是成就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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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義是成就義。問若爾具縛補特伽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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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皆名不斷。應皆成就。答非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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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得故。復作是說。已得義是成就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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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爾無學已得學法應成就彼。答非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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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已捨彼故。復作是說。不棄捨義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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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問若爾學位不棄捨無學法應成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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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成就彼未得彼故。復作是說。已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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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義是成就義。此言應理。若法已得而未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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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必成就故。大德說曰。世俗有情不離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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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假說成就。勝義中無成就性故。問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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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學為學所學為得學法。設爾何失。二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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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所以者何。若學所學故名學者。定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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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有學非學所學。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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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安住自性。若得學法故名學者。契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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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告尸縛迦言。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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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故說名為學。答應作是說。學所學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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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學。問若爾定蘊所說當云何通。答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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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世俗共稱學者。謂於所學學不學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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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稱彼以為學者。故本論師說彼為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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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非學。復次彼於所學希望不止。依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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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故說為學。有作是說。得學法故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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