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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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廣,有拘盧舍界;此中不得別食、別布薩。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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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大小?此論解《十誦》律文云:六百步為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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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舍。四明水界者。《五分》云:水中自然界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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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中行,眾中有力人水灑及處。《善見》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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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水、若散沙,已外比丘不妨。取水常流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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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皆得作自然,潮水不得。若船上布薩,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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矴,不得繫著岸及水中樹根,謂與陸地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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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若水中石、木、樹等,悉是水界,謂離陸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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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更總論二界之體。若三種作法,隨處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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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約方隅。若論自然,則有不定:若聚落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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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可知,隨其分齊,亦無方圓;不可分別,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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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問:為身四面各取六十三步,為身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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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三十一步半耶?答:四面各取六十三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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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文云,七樹之間,異眾相見,而不犯別。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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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相望,不論界相。問:彼此俱秉羯磨,自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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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若為廣狹?答:諸說不同,今解:彼此二眾,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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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有三十一步半,通就二眾,則六十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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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僧祇》中,異眾者,望二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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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身也。今若界外無人,則身面各三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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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是隨分自然。若有人者,但令異界自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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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界外,無錯涉之過,並成法事。今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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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家,恐有別眾,但為深防,故於方面各半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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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實而言之,各半減是。故《薩婆多》云:比丘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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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住處,有縱廣自然界。問:自然界者,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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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耶?答:昔云定方。今解不然。若界方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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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有餘,則無教可準。今言,自然界中,不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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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若四面四維,各無異界,此界定圓;若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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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則尖斜不定。故《十誦》云:方各一拘盧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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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身面所向之方,非謂界形畟方也。文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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