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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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理別處預請,何損大理?今在眾中者,《十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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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令受戒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頭面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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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僧足已,然後請之。《僧祇》云:今從尊求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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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五分》云:請和尚時兩手捧足。當具修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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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尚前,旁人教云:「所以請和尚者,此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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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根本,所歸投處。」種種隨機已,「計汝自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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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故教也!」文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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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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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受具足戒。慈愍故!」《僧祇》云:眾中三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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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應語,發彼喜心。《四分》云:答言:「可爾!教授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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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莫放逸!」弟子答云:「頂戴持!」下文更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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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答法。問:沙彌戒時已曾請訖,今何重請?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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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容改轉,不用本師;又沙彌時請,初來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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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戒,今者沙彌為受具戒,受法不同;或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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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德,不合相攝。故二對請之。次請二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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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文。據《佛阿毘曇》中,亦有請法,文非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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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抄出。即準和尚例通請之。應具儀至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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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旁人示語云:「羯磨戒師阿闍梨者,受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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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若無此人秉於聖法,則法界善法無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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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故須增上重心,於戒師所方發無作。」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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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已,教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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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羯磨阿闍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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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次請教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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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具修至前,旁人教云:「由此人,為汝教授,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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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開解;令至僧中,發汝具戒;緣起方便,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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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師;重心請者,方乃發戒。」文如羯磨師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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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授阿闍梨為異。次請七證師。義須準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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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羯磨法,非是獨秉,必取此人,證無錯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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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正則,理例請之。則受者生善,前師心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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