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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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者,律云,下至一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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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如是作已,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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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若不解者,云:「謹慎莫放逸!」便散。並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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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囑累,深有來致,令正法久住。而世有住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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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此教網,故違不說。染污淨識,漸於大法,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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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滋味;是則出家,無有利益。口言佛是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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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教拒違故,是外道弟子也。若有犯重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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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聞戒,縱在寺內,別眾則無;若經懺悔,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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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僧殘已下,依教懺訖,得聞,如律所顯。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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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上憶得,莫問疑識,對眾發露;恐大眾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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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但心念口言,自陳云:「我某甲犯某罪,為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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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戒,待竟當懺。」便得聞戒。若於罪有疑,亦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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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陳露。四明略說雜法者。《四分》云:若有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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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賊、水、火、病人、非人、惡蟲、人難者。《明了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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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欲執縛比丘也。餘緣者,若大眾集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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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若眾多病、若座上覆蓋不周、或天雨;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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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多夜已久、或鬪諍事、或論毘曇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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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或說法夜已久,聽一切眾未起,明相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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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略說戒。《十誦》云:共伴行,若住,廣說;小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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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住,三語說。在白衣前不得口言,心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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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布薩說戒!」乃至宿處有命梵等難,龍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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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怖,皆不得出聲,心念口言:「今日說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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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貴人、惡獸、地有生草棘刺、蛇窟、闇夜、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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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坐迮。《僧祇》:若偪暮、天陰、風雨、老病不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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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住處遠,皆開略說。《十誦》:聽在諸王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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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心清淨;除大臣兵吏遣去。《五分》:說戒時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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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應連聲誦經,莫令有絕。若有一方眾主,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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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徒眾者,每至盛夏嚴冬,準前略說。至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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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上,應告僧云:「今說戒日,十方賢聖所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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