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34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34a01
四種:與法不與食,應住;與食不與法,不應
T1804.001.0034a010034a02
住;法食俱與,應住;法食俱不與,不應住,不問
T1804.001.0034a020034a03
若晝若夜,應捨去。阿闍梨亦爾。《僧祇》大同,有
T1804.001.0034a030034a04
苦樂住別。若師令作非法事:「喚汝來!取酒來!」
T1804.001.0034a040034a05
應耎語云:「我聞佛言,如是非法事,不應作。」第
T1804.001.0034a050034a06
二十八、九卷中,多有行法,須者看之。《五百問》
T1804.001.0034a060034a07
事:若弟子師,命令販賣,作諸非法,得捨遠去。
T1804.001.0034a070034a08
《四分》:若弟子被師訶責,令餘比丘為將順故,
T1804.001.0034a080034a09
於和尚闍梨所調和,令早受懺。應知折伏柔和,
T1804.001.0034a090034a10
知時而受。律云:應向二師,具修威儀,合掌云:
T1804.001.0034a100034a11
「大德和尚!我今懺悔,更不復作。」若不
T1804.001.0034a110034a12
聽者,當更日三時懺悔如上。猶不許者,當下
T1804.001.0034a120034a13
意隨順,求方便解其所犯。若下意無有違逆,
T1804.001.0034a130034a14
求解其過,二師當受;不受者,如法治。若知不
T1804.001.0034a140034a15
長益,令餘人誘將去。若弟子見和尚五種非
T1804.001.0034a150034a16
法,應懺謝而去,白和尚言:「我如法,和尚不知;
T1804.001.0034a160034a17
我不如法,和尚不知;我犯戒,和尚捨不教訶;
T1804.001.0034a170034a18
若不犯,亦不知;若犯而懺者,亦不知。」問:前共
T1804.001.0034a180034a19
行法,令弟子攝和尚;今諸律中,云何辭去?答:
T1804.001.0034a190034a20
上言攝者,據初雖有過,弟子諫喻,有可從遂。
T1804.001.0034a200034a21
今諫而不受,無同法義,故須去也。《僧祇》云:若
T1804.001.0034a210034a22
師受諫者,言弟子:「汝須早語我,我無所知。」即
T1804.001.0034a220034a23
承用之。若師言:「汝若諫我,我則是汝,汝則是
T1804.001.0034a230034a24
我。」依前二師,方便而去。七明失師法。和尚一
T1804.001.0034a240034a25
種,無相失義。或可無德,更依止他。以依得戒,
T1804.001.0034a250034a26
無再請法。依止闍梨,事須詳正,有三不同:一
T1804.001.0034a260034a27
請師法,二相依住法,三請教授法。次明失是
T1804.001.0034a270034a28
非者。若師被僧治罰,不失依止,謂不失請法、
T1804.001.0034a280034a29
相依住法;失請教授法。以師有過,行法在己;
T1804.001.0034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