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18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18b01

其病患,明其損減,如下廣明。就中分五:一約

T1804.001.0018b01
0018b02

化制二教,明相不同;二約僧制眾食,以論通

T1804.001.0018b02
0018b03

塞;三約法就時,對人以明;四約處就用以明;

T1804.001.0018b03
0018b04

五眾主教授之相。初中分二。且明化教。教通

T1804.001.0018b04
0018b05

道俗。《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

T1804.001.0018b05
0018b06

王等不治,則為斷三寶種,奪眾生眼;雖無量

T1804.001.0018b06
0018b07

世修戒施惠,則為滅失。廣如第二十九卷〈護

T1804.001.0018b07
0018b08

法品〉說。又云:若犯過比丘應須治者,一月兩

T1804.001.0018b08
0018b09

月苦使,或不與語,不與共坐,不與共住,或擯

T1804.001.0018b09
0018b10

令出;或出一國,乃至四國有佛法處。治如是

T1804.001.0018b10
0018b11

等惡比丘已,諸善比丘安樂受法,故使佛法

T1804.001.0018b11
0018b12

久住不滅。《十輪經》云:若有鈍根眾生,為欲發

T1804.001.0018b12
0018b13

起善根因緣,懈怠少智忘失正念,貪著住處

T1804.001.0018b13
0018b14

衣服飲食四事供養,遠離一切諸善知識;如

T1804.001.0018b14
0018b15

此眾生教令勸化,料理僧事及以佛法和尚闍

T1804.001.0018b15
0018b16

梨,是為安置營事福處。若聲聞弟子心不恭

T1804.001.0018b16
0018b17

敬、不堅持戒;為法久住而調伏之,若起心念

T1804.001.0018b17
0018b18

教令心悔。又須言語而謫罰者,驅令下意,終

T1804.001.0018b18
0018b19

不與語;亦於僧中謫令禮拜,訶詰嫌責,不同

T1804.001.0018b19
0018b20

僧利;或在僧前四體布地,自歸伏罪;或時驅

T1804.001.0018b20
0018b21

出,不得共住。我知眾生心所趣向,為利彼故

T1804.001.0018b21
0018b22

廣說諸經地獄等苦,為欲調伏破戒眾生。若

T1804.001.0018b22
0018b23

諸比丘護持戒者,天人供養,不應謫罰。除其

T1804.001.0018b23
0018b24

多聞及持戒者。若有破戒而出家者,能示天

T1804.001.0018b24
0018b25

龍八部珍寶伏藏,應作十種勝想、佛想、施心。

T1804.001.0018b25
0018b26

若有破戒,作惡威儀,當共耎語,乃至禮足;後

T1804.001.0018b26
0018b27

生豪貴,得入涅槃。是以依我出家,持戒、破戒,

T1804.001.0018b27
0018b28

不聽輪王宰相謫罰,況餘輕犯。破戒比丘,雖

T1804.001.0018b28
0018b29

是死人;是戒餘力,猶如牛黃麝香眼藥燒香

T1804.001.0018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