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識論述記

成唯識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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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等中說一切法皆唯有識,天親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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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有情,令法久住,依如上教,製《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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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明唯識理。文義周圓,離於廣、略。後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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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依上經論,採撮精要,廣釋頌文,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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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故此即以唯識為宗,識有,非空;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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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以為宗也。雖具明諸法,皆不離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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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明論體者,依《瑜伽論.攝釋分》初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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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經體有二: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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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龍軍論師、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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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可聞者,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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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說。此文、義相雖自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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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緣,名為佛說,佛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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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無漏大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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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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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無漏心現,即真無漏文、義為體,此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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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實不說法。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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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等,佛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汝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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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聞。論說聚集,顯現為體,此即無性、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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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師作如此解。護法、親光等云:或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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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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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義為體。若依本說,即真無漏文、義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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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瑜伽論》六十四卷引《叔攝波葉喻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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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所說,乃有爾所。《二十論》說:展轉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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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二識成決定。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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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是密意說。此論根本既是佛經,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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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者應如經說。此釋雖二,然此論主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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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取後解也。總論出體略有四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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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相歸性,皆如為體。故經說言:一切法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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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至於彌勒,亦如也。二、攝境從心,一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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