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23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230b01
《華嚴》等中說一切法皆唯有識,天親菩薩
T1830.001.0230b010230b02
為利有情,令法久住,依如上教,製《三十
T1830.001.0230b020230b03
頌》,明唯識理。文義周圓,離於廣、略。後護
T1830.001.0230b030230b04
法等,依上經論,採撮精要,廣釋頌文,名《成
T1830.001.0230b040230b05
唯識》。故此即以唯識為宗,識有,非空;境無,
T1830.001.0230b050230b06
非有,以為宗也。雖具明諸法,皆不離識
T1830.001.0230b060230b07
也。明論體者,依《瑜伽論.攝釋分》初第八十
T1830.001.0230b070230b08
一說:經體有二: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
T1830.001.0230b080230b09
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龍軍論師、無性
T1830.001.0230b090230b10
等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可聞者,自意識
T1830.001.0230b100230b11
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說。此文、義相雖自親
T1830.001.0230b110230b12
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緣,名為佛說,佛實無
T1830.001.0230b120230b13
言。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無漏大定、智、
T1830.001.0230b130230b14
悲。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為
T1830.001.0230b140230b15
體;無漏心現,即真無漏文、義為體,此即如
T1830.001.0230b150230b16
來實不說法。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
T1830.001.0230b160230b17
經》等,佛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汝亦
T1830.001.0230b170230b18
不聞。論說聚集,顯現為體,此即無性、佛地
T1830.001.0230b180230b19
一師作如此解。護法、親光等云:或宜聞
T1830.001.0230b190230b20
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
T1830.001.0230b200230b21
文、義為體。若依本說,即真無漏文、義為體。
T1830.001.0230b210230b22
故《瑜伽論》六十四卷引《叔攝波葉喻經》云:
T1830.001.0230b220230b23
我未所說,乃有爾所。《二十論》說:展轉增上
T1830.001.0230b230230b24
力,二識成決定。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
T1830.001.0230b240230b25
說」者,是密意說。此論根本既是佛經,故出
T1830.001.0230b250230b26
體者應如經說。此釋雖二,然此論主無不
T1830.001.0230b260230b27
說法,取後解也。總論出體略有四重:一、
T1830.001.0230b270230b28
攝相歸性,皆如為體。故經說言:一切法亦如
T1830.001.0230b280230b29
也,至於彌勒,亦如也。二、攝境從心,一切唯
T1830.001.023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