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識論述記

成唯識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0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13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13c01

二俱持,即成一種生二芽過,如後當破。

T1830.003.0313c01
0313c02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不含容故,如沈香

T1830.003.0313c02
0313c03

等,如文自解。何故假法、心所、無為不能

T1830.003.0313c03
0313c04

受熏?以無體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

T1830.003.0313c04
0313c05

不能持種。問: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T1830.003.0313c05
0313c06

答曰:不然,總假不能持,別色等能持,以

T1830.003.0313c06
0313c07

別成總,說瓶能持。瓶體即是實色等故,諸不

T1830.003.0313c07
0313c08

相應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種,亦不

T1830.003.0313c08
0313c09

受熏。若爾,本識上假物生等,應能受熏,

T1830.003.0313c09
0313c10

實已受熏,何須假法?如礙於心,假法

T1830.003.0313c10
0313c11

亦得;如受於熏,假法應得。若假說者亦

T1830.003.0313c11
0313c12

得受熏,唯自體分能受餘熏,如上心所不

T1830.003.0313c12
0313c13

能受熏,如下觸等,亦如是中說。何故不

T1830.003.0313c13
0313c14

和合,不得為所熏?若爾,便許有熏他

T1830.003.0313c14
0313c15

身。熏他身有何過?即自作罪,令他受

T1830.003.0313c15
0313c16

果,他身中有業等種子,自受果故,或凡夫

T1830.003.0313c16
0313c17

熏阿羅漢等,故要四義,簡持如右。此則《攝

T1830.003.0313c17
0313c18

論》雖有,未能有此差別,

T1830.003.0313c18
0313c19

唯能熏四義,諸論所無。

T1830.003.0313c19
0313c20

論:何等名為能熏四義?述曰:依前標問。

T1830.003.0313c20
0313c21

論:一有生滅至乃是能熏。述曰:即前六義,

T1830.003.0313c21
0313c22

簡無為因。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猶如種子

T1830.003.0313c22
0313c23

有生滅用,故能生果。

T1830.003.0313c23
0313c24

論:此遮無為至故非能熏。述曰:此簡法

T1830.003.0313c24
0313c25

也。論:二有勝用至乃是能熏。述曰:勝用

T1830.003.0313c25
0313c26

有二,一、能緣勢用,即簡諸色為相分熏,

T1830.003.0313c26
0313c27

非能緣熏;二、強盛勝用,謂不任運起,即

T1830.003.0313c27
0313c28

簡別類異熟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用,為

T1830.003.0313c28
0313c29

相分熏,非能緣熏。由斯色等有強盛用,

T1830.003.0313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