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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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德,律無正文。若知辛苦有功者,上座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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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看病有功,佛令優賞。」當胡跪受羯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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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者謙退陳訴:「無德有愧,不堪重賞。」僧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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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伏令受,然後索欲問和,答:「作賞看病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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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羯磨。」即白二與之:「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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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所有三衣、鉢、坐具、針筩、盛衣、貯器,此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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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看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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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某甲。白如是。」「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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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衣、七條、坐具,此現前僧應分,僧今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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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看病比丘。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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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七條、五條、鉢及袋、衣襆者默然;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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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看病比丘衣、鉢、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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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鉢筩、盛衣、貯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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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次分輕物。律令白二差人。今時行事,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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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僧事者,或臨時口差,不用羯磨,違法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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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律者,先知不具德者沙彌法等,《多論》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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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餘處者,索來此賞;若此德不具,即隨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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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三肘五肘外長,隨多少,應白僧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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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和合與者好。《十誦》:沙彌死,所著內、外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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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人;餘輕物僧分。羯磨云:「某甲沙彌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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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內、外衣及非衣……」餘並同大僧法。今時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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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命知事人,在僧前胡跪,白二與之。文云:「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命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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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衣、若非衣,現前僧應分。若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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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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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還與僧。白如是。」「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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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若衣、若非衣,此現前僧應分;僧今持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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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誰諸長老忍: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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