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識論述記

成唯識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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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說見分種名為五根,現行見分變似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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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名為色識,與種互為因,見分是能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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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分現行亦是能熏,此種名眼等,與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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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互為因也,相色不離識名為色識。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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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言種與色識者,此亦無違,從前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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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今識境,故名境色,此如頌說;據現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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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色識,如長行說。故種與色識,常互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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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等,即以現在更互為因。若說前念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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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色,即顯二念相似。種是一故,勘彼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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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此見分種與色識常互為因,境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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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用故,境為緣有種子根;根須境用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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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緣而變似境,名互為因。因者,因由,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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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義。色識是能熏,根種是所熏,互為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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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為因故。此師意說:識種名根,識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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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境無別實有,如第一卷已略敘計。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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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為前五俱有依,如《解深密》等經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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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五色根,如《二十唯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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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七八識至自力勝故。述曰:七、八二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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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俱依,恒相續自力起,不假俱有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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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論說言:由有阿賴耶,故有末那者,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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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非為俱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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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六意識至而得起故。述曰:第六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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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俱有依,即第七識。何以爾者?自體間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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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末那方得起故。問:何故不託第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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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彼不相順,第七有時相順與勢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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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依五識?五識無時此亦有故,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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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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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有義彼說至應成雜亂。述曰:下文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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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破前說;後申正義。初中有三:一、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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