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述记

成唯識論述記

成唯識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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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瑜伽亦說至新所熏發。述曰:由此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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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無漏種皆本有。然新染淨熏發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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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淨染熏於有漏本有種,增有漏淨及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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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發本有無漏種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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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第三卷次前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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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諸有情類至菩提種子。述曰:「法」者,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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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也,有般涅槃之義,名般涅槃法。此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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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漏、無漏並有名具,非無法爾種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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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具足、不具足,故即二論證有、無漏種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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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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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是等文誠證非一。述曰:此則曲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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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無漏合法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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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又諸有情至不由熏生。述曰:此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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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論通證,即是十卷《入楞伽》第二卷、《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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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依經》上卷、《善勇猛般若》第一卷、《大般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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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三卷。說前種姓,《大莊嚴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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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末〈種姓品〉,及此《瑜伽》第二十一、聲聞地,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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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五種姓別,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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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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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又瑜伽說至是種非現。述曰:第二、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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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漏本有,即《瑜伽論》五十七卷,二十二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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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成就三無漏根,種子非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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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又從無始至本性住姓。述曰:此《地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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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經》、〈菩薩地〉並是。第一〈種姓品〉云:又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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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姓,即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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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住姓。彼有六處言,取唯第六處,阿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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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中有此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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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由此等證至不從熏生。述曰:即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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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由此三文證無漏種法爾本有,不新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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