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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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成,順本受體。四者戒相,即此篇所明,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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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聚。就初戒法,受緣已明。今略標舉,顯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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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且分七門:一聖道本基。二戒有大用。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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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趣。四具緣不同。五優劣有異。六重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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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七震嶺受緣,時代不同。初言聖道本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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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成實》云:戒如捉賊,定如縛賊,慧如殺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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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第,賢聖行之。即經云:依因此戒,得生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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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及滅苦智慧。又律云:為調三毒令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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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增戒學。又云:戒者,行根面首,集眾善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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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成就。又《智論》云:若無此戒,雖諸苦行,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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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行。即經云:諸善功德,皆不得生。餘廣如《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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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疏》述之。二戒有大用。諸佛立教,並有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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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義各別,理須略舉。夫三寶所以隆安,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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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師訓,諸行之歸憑,賢聖之依止者,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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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戒。故律云:如是諸佛子,修行禁戒本,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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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邪流,沒溺生死海。又《戒經》云:若有自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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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於佛道,當尊重正法,此是諸佛教。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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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三藏,此教最先。《善見》云:毘尼藏者,佛法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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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毘尼藏住,佛法方住,故先結之。所以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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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經但汎明化迹,通顯因果;事隨理通,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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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寄。意寔深遠,昏情未達;雖欲進修,尠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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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滯筌相,由迷教旨。今戒律大藏,住持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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彊;凡所施造,並皆麁現。以人則形服異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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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軌用有儀;住既與俗不同,雜行條然自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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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世隨相有,法逐相成;便能綱維,不墜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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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法能資人,親成眾行,使人能弘法;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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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以眾和合故,佛法得久住。三略解名義。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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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梵本,具立三名:初言毘尼,此翻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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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即《四分》十八法中,毘尼及律,二名不並;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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