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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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塔壞像,不說他麁罪,則破法身。不問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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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有罪無罪,皆墮。七緣:一是比丘及尼,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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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篇罪,三知犯,四無僧法開,五向未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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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六言詞了,七前人聞知。《五分》:尼向白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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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汎爾小小罪過,皆墮。《僧祇》:若人問言,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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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犯淫飲酒者?答云:彼自當知。若已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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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問者,倒問彼言:何處聞?答云:某處聞。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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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亦某處聞。因俗女來寺,六群示之,此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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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殘。俗女說偈云:出家已經久,宜應修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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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戲不止,云何受人施。《十誦》云:有訶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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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乃有是癡人。應答云:我家廣大,種種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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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云:若說上二篇,犯墮;下諸篇及自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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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若說下三眾罪,一切吉羅。又有五事: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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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若種姓、若衣服、若房舍、若相貌,皆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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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者:若不知,若麁惡不麁惡想,若白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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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聞麁罪者,一切開。實得道向未具者說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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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問:凡夫無聖,不可得犯;聖人奉戒,一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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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用制何為?答:制聖為遮凡。若後向說,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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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凡;為護大妄,不令有犯,豈非是要也。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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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法過限戒九。六緣成:一是人女,二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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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四無有智俗男,五言章了,六過五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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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犯。若不請者,聽齊五六語;若請說若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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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多少。《五分》:由五六語得解故,便制戒。《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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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語者,色受想行識無我也;六語者,眼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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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身意無常也。不得更增一句故。《僧祇》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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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句已云,使汝速盡苦,得墮。律云:有智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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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解知麁惡不麁惡事。《多論》:有智男子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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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語,可作證明;若中邊不同者不聽。必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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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家不得,以事同故;正使僧集,若多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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