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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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盜心:謂苦切取,輕慢取,以他名字取,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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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受寄取,出息取;除出息一種,餘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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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摩得伽》三種劫心:強奪取,耎語取,施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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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也。《五分》有四:一以諂心,曲心,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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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恐怖心而取他物,即是盜心。《四分》十種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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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黑闇心。謂癡心愚教,生可學迷,隨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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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僧祇》寺主即是其事。二邪心者。謂貪心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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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邪命說法,以財自壅。三曲戾心者,即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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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與少嫌恨,假瞋得財;或虛示威怒,意存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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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物犯重。四恐怯心。或以迫喝,或說法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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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或自懷疑怖,而取財也。五常有盜他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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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懷規奪也。六者決定取。內心籌慮,方便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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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因必克果,動物成犯。七寄物取。或全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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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少還他。八恐怯取。謂示身口相,畏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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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物也。九見便取。伺求他慢,因利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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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十倚託取。或倚名聞威德,或以名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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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依親友強力者,謂假他威勢而取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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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言辭辯說者,託於論端,浮華引接,令前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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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而取財利。言誑惑而取者,非法言法,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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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但規前利,幻惑群情。以此諸文,證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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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其相略顯,足得垣牆,防擬妄境。四重物。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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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錢,若直五錢,即餘雜物。《薩婆多》問曰: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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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成重,是何等之錢?答有三解:初云,依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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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國法用何等錢,準彼錢為限。二云,隨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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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處用何等錢,即以為限。三又云,佛依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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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盜五錢得死罪,依而結戒;今隨有佛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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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盜幾物斷死,即以為限。雖有三釋,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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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義應是。然五錢之義,律論互釋不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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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宜通,攝護須急;故律云:下至草葉不盜。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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