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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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持之。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突吉羅。《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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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知佛法僧事者,有錢寶欲舉賞;若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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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人知,覆處死土使比丘堀。若淨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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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裹眼三旋,然後知地已,內錢坑中;若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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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得以甎瓦擲入。如是作已,如前裹眼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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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欲須時,如前方法,至錢寶處;淨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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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還裹眼三旋,將來取之。若施主作金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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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受用,為得福者;當持食來時,舒手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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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言受受受,三說已食之。不得觸器四邊、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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歎、手捉,此是後九十中。《多論》五種受:一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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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二以衣取,三以器取,四言著是中,五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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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是淨人。皆犯捨。下三眾亦不得畜,畜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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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僧祇》:若身者,一切身分,乃至手脚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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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相續者,謂繫三衣紐,乃至鉢盂中,皆捨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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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論》五種長物:一重寶。二似寶。三若衣、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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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量已上。四一切不應量衣,及衣財。五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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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米。重寶捨與同意淨人,罪僧中悔。若錢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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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不得畜;若僧中次行者說淨。餘似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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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一物數,一切捨與同心淨人,罪作吉羅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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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寶說淨有二:若白衣持來,施與比丘,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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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此不淨物,我不應畜,若淨當受。」即當說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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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淨人言,易淨物畜,即當說淨。若彼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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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取得捨墮。若捨,與白衣,不得與沙彌。《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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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目連將專頭沙彌往阿耨達池取金砂,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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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佛澡罐下;乃至老比丘將沙彌還本村,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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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以道行無食,以錢繫衣內。在道並為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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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遶,以土坌之,罵言此不吉利。各以事白,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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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令棄之;非人並為作禮,右遶而過。此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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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故逢幽責,如池神譏類;餘有未懺,必遭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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