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89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89b01

犯。律云:高如來八指。《多論》:木床高大悉犯,

T1804.002.0089b01
0089b02

俗人八戒亦同。八指者,一指二寸,姬周尺一

T1804.002.0089b02
0089b03

尺六寸,唐尺一尺三寸彊。《五分》:得高床施,先

T1804.002.0089b03
0089b04

作念截却,得受;不爾者墮。《僧祇》:僧床亦犯。恐

T1804.002.0089b04
0089b05

施主嫌者,木筩盛脚埋之。乃至截脚木還搘

T1804.002.0089b05
0089b06

床脚亦犯,隨坐起一一墮。若下濕處,用八指

T1804.002.0089b06
0089b07

木搘脚得。若俗家高床

T1804.002.0089b07
0089b08

不犯。《十誦》云:截竟,僧中懺罪。八指者,用

T1804.002.0089b08
0089b09

我指量,第三分入梐。準此,《十誦》疏

T1804.002.0089b09
0089b10

家以八寸為量,四等分之。又云:長床極小容

T1804.002.0089b10
0089b11

四比丘坐處;臥床過三肘。降四歲共坐,若減

T1804.002.0089b11
0089b12

不得坐。床長一肘半,得二人共坐。床搘不得

T1804.002.0089b12
0089b13

過八指。《四分》不犯者:去地八指,若減,若脫脚,

T1804.002.0089b13
0089b14

無犯。兜羅貯床褥戒八十五。五緣:一是兜羅

T1804.002.0089b14
0089b15

綿,二貯床褥,三為己,四自作使人,

T1804.002.0089b15
0089b16

五成便犯。《五分》:隨坐結墮,要先棄後悔。骨牙

T1804.002.0089b16
0089b17

角針筩戒八十六。五緣同上。《多論》云:以是

T1804.002.0089b17
0089b18

小物故,不入三十中。又應破故。若反還主不

T1804.002.0089b18
0089b19

受,若與他主生惱,若入僧則非法,故須毀棄。

T1804.002.0089b19
0089b20

律不犯者:若銅、鐵、鉛錫、鑞竹、木、葦、舍羅草,用

T1804.002.0089b20
0089b21

作針筩;若以牙角作錫杖頭鏢𥎞,傘蓋

T1804.002.0089b21
0089b22

子斗頭鏢、纏蓋斗,若作曲鉤、刮舌刀、如意、玦

T1804.002.0089b22
0089b23

鈕、匕、杓、鉤衣𮢏、眼𲇚、刮汗刀、揥齒物、挑耳𲇚、禪

T1804.002.0089b23
0089b24

鎮、熏鼻筩,一切不犯。過量尼師壇戒八十

T1804.002.0089b24
0089b25

七。五緣成:一作坐具,二過量,三為己,四自

T1804.002.0089b25
0089b26

作使人,五作成便犯。律中:長姬周尺四尺,廣

T1804.002.0089b26
0089b27

三尺,緣外廣長各增一尺,此是定量。

T1804.002.0089b27
0089b28

又云:若過量,若互減互過,自他作成,皆墮;

T1804.002.0089b28
0089b29

若不成,為他作成不成,一切吉羅。不犯者:應

T1804.002.008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