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7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70b01

鉢主中,初科。《僧祇》五眾語通,義是展轉。《善見》

T1805.003.0370b01
0370b02

兩分,通局可見。不言對沙彌者,必應他師謂

T1805.003.0370b02
0370b03

同展轉而用互對;如後正請,復注顯之。次文,

T1805.003.0370b03
0370b04

初列相。狎,親也。非時類,謂新舊不同,或尊卑

T1805.003.0370b04
0370b05

有隔也。義下,決判。三中,初明淨主。若下,簡

T1805.003.0370b05
0370b06

對首,前引緣。違教故吉,決取應重。自下,明制

T1805.003.0370b06
0370b07

簡。四中,初簡取。除下,次簡除。總十六種人。惡

T1805.003.0370b07
0370b08

邪攝三舉,四重即二滅;得戒沙彌,即學悔;五

T1805.003.0370b08
0370b09

法者,正行二人,行竟二人,及本日治人。為下,

T1805.003.0370b09
0370b10

示簡意。次明錢寶等主。必施俗人,復是真實,

T1805.003.0370b10
0370b11

義無展轉。開請中,初科。準《多論》文,道俗二

T1805.003.0370b11
0370b12

主並須面請。次科。《五分》文通,似非預請。注

T1805.003.0370b12
0370b13

中兩存,各有所以。今若行時,隨用皆得。請法

T1805.003.0370b13
0370b14

中,展轉法分二,初請本眾。衣藥鉢者,《戒本》五

T1805.003.0370b14
0370b15

長,並須淨施,衣中總收十日月望急施三種。

T1805.003.0370b15
0370b16

次請餘眾。但同示告,理無具儀。止須一說。真

T1805.003.0370b16
0370b17

實法中。注文遮濫,如上已明。請俗法中,初

T1805.003.0370b17
0370b18

出請詞。亦止一說。次明合說進否者。欲明此

T1805.003.0370b18
0370b19

淨正教所許,文證可見。《涅槃》已如上引,故指

T1805.003.0370b19
0370b20

云云。第四心念中,初引《五分》出法。正說分三。

T1805.003.0370b20
0370b21

初遙施彼得過制限,故云十一日。復如前下,

T1805.003.0370b21
0370b22

次復取還;不越常開,故但十日;恐至明相,成

T1805.003.0370b22
0370b23

犯長故。復如初下,又說與彼,如前得過。所以

T1805.003.0370b23
0370b24

爾者,疏云:既是別人捨心難盡,且令轉換,得

T1805.003.0370b24
0370b25

延時限;終須對說,方始究竟。次引《僧祇》。或示

T1805.003.0370b25
0370b26

同開,或遮疑濫,恐謂心念不須言故。初標判。

T1805.003.0370b26
0370b27

內下,釋成。下引本律顯別。應是不說淨者,疏

T1805.003.0370b27
0370b28

云:一是長衣,一是受持,更番受淨,不得過限;

T1805.003.0370b28
0370b29

計受持者,不畏犯長,無奈淨者將是過限,故

T1805.003.037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