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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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乃至沙彌亦為二分;俱無二眾,比丘尼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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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總示分法,初明本部各分。《注羯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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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當部中,皆須作羯磨分。不下,顯互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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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謂五眾得同作法。當部互中,初明受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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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及在座者,謂就本座而施者。若有下,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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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他遺物。謂比丘受請,在白衣舍,去後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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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比丘,或因俗施;受取進否,故須明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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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犯墮,由是他物,不合取故;但俗所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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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重。知死犯棄者,縱是他施,亦合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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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物,敘意中,初科,上二句示財物。利,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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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下,敘人根,初明上士慕道。濟遠謂越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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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濟,度也。經勞,謂歷於苦事。涉樂,謂趣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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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俗譽,即世間名聞。蕭然,即脫離之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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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敘其志,下二句明其行。次明下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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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融,通也。然下,明相濟。《論語》云:君子上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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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下達;今借彼語,用目二機。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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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雖輕於利,當行法以利人,故云濟器;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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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重於財,當依法而稟行,故云隨懷。然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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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輕利而棄法,下流不可以重財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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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故云俱須等。通謂流通。一道淨行,即分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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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三世同遵,故云一道;離塵遣著,故曰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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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科,初敘諸師處斷。指南者,古有作指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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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司南,以示迷方者。但下,示各執所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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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持律,尋序可見。至下,點古未詳。臨下,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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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三中十門。初二及十,各局一門;三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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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次第行事。制意中,初意,上二句徵問。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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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通又二,初約義定。以下,出所以。故下,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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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意中,初義判。僧下,引示,《僧祇》。具云阿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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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翻解本際,又云知無,知空無故。憍陳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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