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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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上篇者,即〈對施〉中。應禮中,初文。無緣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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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次科;下禮於上,故云合敬。下大小相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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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說,故此指之。二中,初廣引諸文。《四分》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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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行為二。《增一》塔中,謂非處也。《五分》相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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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心惡也。《十誦》有五,并下二塔前為七。《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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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分之可見。《五百問》示犯,準應得吉。《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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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皆下,別示經塔等不得之意。三中,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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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初是佛寶,義須兼法;下正明云,佛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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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住持儀等是也,即題中像字;下之二科,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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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分之,即題中僧字。敬儀中,初科,初正明。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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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為佛,亦不得賣易。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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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翻為廟。故下,引證。王,即瓶沙王。注文語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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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合是大書,疑其傳誤。施佛,則永不通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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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僧,則兼通於佛。次科。五功德,前四別報,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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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為因,故但示果。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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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音義》中,翻為歸禮,或云歸敬,或云度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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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者,《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無所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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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塵染故;至真者,離虛偽故;等正覺者,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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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同,正即簡異邪妄。此即下,勸修。諸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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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下凡宜學。三中,初引三禮。口即言相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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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禮;屈膝即跪,為中禮;頭至地,即稽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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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示五輪。《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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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為五體;輪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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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先下,正示禮儀。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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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攝身儀也。合掌者,定心想也;兩掌相抵,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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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屈則先下後上,起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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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後下,故注云不相亂也。手承足者,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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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承,表敬之極;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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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法喪,不識禮儀;或覽此文,宜須依準。四中,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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