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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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佛言不應爾。搪謂二鉢相觸。《五百問》。明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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鉢當使巾裹,與壁相懸。不令以口覆壁,亦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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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色。下引《善見》。決前肩上不明左右。聽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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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不可科約,故云雜列。初文《四分》七段,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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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器。枚枝也。今但取箇數耳。謂下,列名。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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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二瓶各有四物。則下,合數。可見。又下,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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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作具。韛,薄拜反,韋囊吹風入鑪。錯即是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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鏇音旋,古作去呼,謂轉軸用以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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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下,三明熏鉢物。即熏鑪熏籠等。若下,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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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衣具。絣線,振墨取直也。治下,五明補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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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子算反,錐也。鍱,音葉。蘭若下,六,明火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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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所鑽物,如竹木等。火子,取火物,如乾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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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即火鑽,亦用竹木為之。若下,七明諸鉢。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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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得藥令置四種鉢中,故知得畜。文中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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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淨施,然大鉢應量,理必須說,故注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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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牙杙者,杙頭雙出,像龍牙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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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簡非。故知上四並據泥鐵為體者。出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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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鍵𨩲。上文示異名,下文顯體相。二中,初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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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開作。挽即牽也。輦謂小車,或用畜駕,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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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荷。牸牛𮪏馬,皆謂雌者之異名;深防觸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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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簡除之。若得下,次明他施得畜。轅音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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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前兩木,引而舉前以駕軛皮繩用以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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輦。枕橙並輦上所須。應下,明駕輦人。簡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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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若下,指例。車即大者。應下,簡非。織皮,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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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故。髮繩,同外道故。三中。彼以針綴衣,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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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解形露,因制帶行。今用鉤紐,則不須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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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但明聽畜耳。四中。非行來處,即僻隱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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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十誦》。尾拂得受,非己用故。犛牛莫交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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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西方,鬃尾皆赤,多用為拂。《僧祇》中。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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