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81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81c01

來足,令汝殃罪漸得除滅。諸龍以手掬水,水

T1805.003.0381c01
0381c02

皆成火,變作大石,滿於手中,如是至七,亦復

T1805.003.0381c02
0381c03

如是;佛教立大誓願已,焰火皆滅,乃至八過

T1805.003.0381c03
0381c04

以手捧水洗如來足,至心懺悔,佛記彌勒佛

T1805.003.0381c04
0381c05

時,當得人身,出家得道等,乃至諸龍得宿命

T1805.003.0381c05
0381c06

心,自念過去或為俗人親屬因緣,或聽法

T1805.003.0381c06
0381c07

因緣,入寺食於僧食等,今受龍報云云。《僧護

T1805.003.0381c07
0381c08

經》。彼因僧護比丘海邊見諸地獄,多是迦葉

T1805.003.0381c08
0381c09

佛時比丘不修戒行,毀壞三寶,貪用僧物,慳

T1805.003.0381c09
0381c10

悋眾食,不給客僧,故受諸苦。尋文細讀,適足

T1805.003.0381c10
0381c11

自勵。通下,總示前後諸文之意。自物犯者,雖

T1805.003.0381c11
0381c12

是已物,亦從他施;故凡受用,豈容非法。《五百

T1805.003.0381c12
0381c13

問》。因緣,同前《護淨經》。持戒尚爾,破戒可知矣。

T1805.003.0381c13
0381c14

挃,撞觸也。次明護淨護惡觸中。以文相交

T1805.003.0381c14
0381c15

參,大分三段。行食中,初科。注文,以令他益授,

T1805.003.0381c15
0381c16

非一心與故。次科。即一人受已,通及餘人;準

T1805.003.0381c16
0381c17

須具戒清淨者,如〈釋相〉所簡。御乘行船,因而

T1805.003.0381c17
0381c18

連引;或是船乘運載食具,無人故開。三中,《僧

T1805.003.0381c18
0381c19

祇》,初明穢手。注中,反顯;捉他淨器淨食,則非

T1805.003.0381c19
0381c20

不淨。若下,次明穢食。若著下,明穢器。抖擻筐

T1805.003.0381c20
0381c21

器,淨穢相混故。《十誦》。下注,通決諸文。諸器

T1805.003.0381c21
0381c22

中,初科。難事天雨,並緣淨故。次文為三,初

T1805.003.0381c22
0381c23

明比丘誤觸淨物。謂未加法者。不得即語,恐

T1805.003.0381c23
0381c24

知非誤,即成觸故。不得名字,亦據未離手時,

T1805.003.0381c24
0381c25

已離不妨。還得七日者,由不成觸,加受無

T1805.003.0381c25
0381c26

過。若令下,次明淨人誤觸七日。亦如上者,即

T1805.003.0381c26
0381c27

不得名字問答置地等。注失口法,義須再加。

T1805.003.0381c27
0381c28

若言下,三明比丘錯捉淨物。應除把者不得

T1805.003.0381c28
0381c29

還放。器具中,初總示諸器床等。緻織者,或繩

T1805.003.0381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