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8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86b01

成。若買下,次辨已度價。主報他報,犯不犯別。

T1805.003.0386b01
0386b02

他報不犯者,未定實故。三中,初引文。孔罅謂

T1805.003.0386b02
0386b03

未穿者;罅,呼訝反。準下,義決。四中。前篇所明

T1805.003.0386b03
0386b04

三衣不加,過日非長;今欲例同一鉢,故問釋

T1805.003.0386b04
0386b05

之。不受持罪,即違制吉。七中,初文,《五百問》二

T1805.003.0386b05
0386b06

段,初明制用。彼判犯墮,準《律》應吉。若下,次明

T1805.003.0386b06
0386b07

開離。雖不失法,非無違教。下引《五分》緣開不

T1805.003.0386b07
0386b08

用。歠,昌悅反,大欱也。苦,猶患也。次科,《母論》

T1805.003.0386b08
0386b09

二節,初明洗物,因制洗身。乃至乞食下次制

T1805.003.0386b09
0386b10

自持,仍示緣起。《僧祇》,初示洗法。僂,力主反,低

T1805.003.0386b10
0386b11

首也。應下,次明兼洗師鉢法。先師後己者,尊

T1805.003.0386b11
0386b12

人重法,隨事表心故。串,古患反,穿也。後明洗

T1805.003.0386b12
0386b13

衣,相因而引。漬,浸也。若下,明用破鉢法。行護

T1805.003.0386b13
0386b14

中,初科三段,雜明敬護,誠絕非用。《十誦》。一心,

T1805.003.0386b14
0386b15

謂專意也。日炙津出,為損色故。《母論》。一切處

T1805.003.0386b15
0386b16

者,唯除中齋,遮斷餘用。目睛為比,誡令極護。

T1805.003.0386b16
0386b17

《五分》,初示護法。若下,避非。煖湯,謂沸湯,亦損

T1805.003.0386b17
0386b18

色故;或是將燒湯洗物,即非用故。得罪,並制

T1805.003.0386b18
0386b19

吉羅。次科,《四分》,前列十三種安處非法。不得

T1805.003.0386b19
0386b20

下,次明將持非法。《僧祇》。六事並蘭,謂壞三寶,

T1805.003.0386b20
0386b21

同外道故。今取壞鉢,餘皆因引。三中,《四分》六

T1805.003.0386b21
0386b22

節,初制別用。若下,次制雕刻。萬字梵體作卍,

T1805.003.0386b22
0386b23

佛胸前德,人多濫用。今或刺於衣角,是教所

T1805.003.0386b23
0386b24

開。破下,三明補治。墁兩分者,凡鉢上下中分

T1805.003.0386b24
0386b25

三分故。不得著下,四明安處。熏即熏色。言故

T1805.003.0386b25
0386b26

壞者,用上四物藉之。猶故色壞,方令以鑞墁

T1805.003.0386b26
0386b27

其鉢底。不得雜下,五明洗法。牛屎西國所貴,

T1805.003.0386b27
0386b28

此方不用。若手下,六明帶持。口外向者,律因

T1805.003.0386b28
0386b29

比丘鉢口向脇,道行遇雨,脚跌倒地,隱脇成

T1805.003.0386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