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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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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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釋四藥篇(下二)釋四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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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藥者,攝盡一切所食之物,對治新故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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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病,通名為藥。受兼手口,俱該四藥,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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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手口互塞,餘三竝通。淨謂說淨,唯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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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若論護淨作淨,則通四藥。受淨二字,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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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名。敘意中,上二句敘功。命之延促,宿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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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故云報命。資養存活,即是支持;支謂相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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拄也。次二句顯數。對病據體,不出此四。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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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竝從時立。時藥中。云事順,對上從且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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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是食時故。法應,對上聖教聽服,不違教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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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時中。時外即中後,此示非時義也。七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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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謂功能,以藥之力至七日故。盡形中,初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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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義。聽久服者,即盡形也。次列三相。後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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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別證第三;故今所加,須期盡報。分章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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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科段。初示四體不得相濫,二即安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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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三明進噉離過,四淨生相,第五可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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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中,《四分》,列正不正。粥通二食,稠稀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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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餻糜,竝歸不正,細末所收。《僧祇》。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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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蕪菁,即溫菘之類;又云:北人名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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薺苨,甘菜也。酒醋等,竝時漿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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揀魚肉,引廢中,初示前廢教。《涅槃》下,次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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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斷。爾前雖斷,如《楞伽》等,但通指其過。《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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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窮,正為開會,故特引之,出〈如來性品〉。初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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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前文,初二句立制,次一句教觀厭。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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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夫妻二人,共携一子,同行曠野;險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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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殺子而食;垂淚而飡,不得滋味;比丘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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