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425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425a01

明行相,通界外內,可決今犯。次明開緣。有

T1805.003.0425a01
0425a02

橋而渡,不涉水故。車船亦爾,如次所明。第二

T1805.003.0425a02
0425a03

緣,初示犯相。入水方便,上岸至果。文據兩

T1805.003.0425a03
0425a04

尼,以示輕重。律下,次教正儀。三四可知。獨

T1805.003.0425a04
0425a05

入村中,初文。《四分》:示村野分齊。注示吉罪;坊,

T1805.003.0425a05
0425a06

即是村,謂村中人家也。《僧祇》,明離伴分齊。三

T1805.003.0425a06
0425a07

無緣,亦謂命梵。次科。據本成犯,須約村門。

T1805.003.0425a07
0425a08

古解越界,乃約村中橫道成殘;不唯太過,抑

T1805.003.0425a08
0425a09

亦昧文。下引律證。明約村門,足知非解。出

T1805.003.0425a09
0425a10

村亦犯,即知入出,皆名越界。獨宿中。初緣。初

T1805.003.0425a10
0425a11

句明犯分齊。次句示犯處,不問僧俗,通一切

T1805.003.0425a11
0425a12

故。兩處下,明持。若下,示開。故下,證犯。《僧祇》

T1805.003.0425a12
0425a13

明相檢法。《五分》示犯相。獨行中,同上三緣;初

T1805.003.0425a13
0425a14

至處行,即第一緣。根本,即發足時。又下,即第

T1805.003.0425a14
0425a15

二緣。《四分》下,第三緣。不犯四節,初獨度中。言

T1805.003.0425a15
0425a16

共伴者,非犯緣也。乘船等者,不涉水也。伴死

T1805.003.0425a16
0425a17

等者,非本意也。《五分》水淺,無觸嬈也。次入村

T1805.003.0425a17
0425a18

中。指如前者,即第三無緣也。三獨宿中。初約

T1805.003.0425a18
0425a19

守戒明不犯。若下,伴有緣也。乃下,已有難

T1805.003.0425a19
0425a20

也。獨行中。伴緣己難,並同上開。《僧祇、五分》,並

T1805.003.0425a20
0425a21

據緣開,可解。邂逅,不期也。單提一百二十。與

T1805.003.0425a21
0425a22

僧同者,如前〈釋相〉。異但出一,現行數犯;餘

T1805.003.0425a22
0425a23

尋《尼鈔》,自可委明。

T1805.003.0425a23
0425a24

第一百十四紡績戒。

T1805.003.0425a24
0425a25

若比丘尼自手紡績者,波逸提。擗,謂分擗;引

T1805.003.0425a25
0425a26

即牽引;縈,謂卷絡;織則可會;四事隨作,皆犯

T1805.003.0425a26
0425a27

墮。恐謂懺竟得著,故制不合;隨著,吉羅。今

T1805.003.0425a27
0425a28

時尼女,機織刺繡,以為事業。棄親入道,本圖

T1805.003.0425a28
0425a29

何事?若此出家,何如在俗!避溺投火,即斯人

T1805.003.0425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