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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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多處作法,互相受欲,此人無準也。三種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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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加則彌善,減則不成,即法無準也。《四分》僧有四位,四人除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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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除二法,十人除一法,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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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通作一切。又須精簡足數別眾,即人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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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法有八位,心念有三,對首有二,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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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三,眾別羯磨,各攝分齊,互不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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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增減,判歸非法,此法有序也。上明兩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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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相,皆是如來隨機施教,淺深不等;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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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未來部計支分,作輕重說。教興之意,於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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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矣。次當宗中,初文,上句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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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句標後。言通明者,以前三意統毘尼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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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群部,不局一宗。然上三意,能所互彰。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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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施,必兼所被;以慈不虛發,專為劣機。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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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文約所為,用顯能施。次則彰正法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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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後乃明教門之差別。正明中,初科,上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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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起由機。人既下四句,明機別教廣。攝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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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曲施方便,弘濟謂普令獲益。軌用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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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法,止作兩行。上句明能說之意,下句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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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之教。貴下六句,敘今從要。本詮謂教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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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對下條緒,即事之別相。所以等者,探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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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示本詮相。驗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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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謂以智窮考。旨意二字,即立教本懷。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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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也。今下,總標。一部之文,不過五例;以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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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故云束也。初遮性者。毘尼所制,無出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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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此二門,求一律藏;總歸二意,故曰往分。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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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局中。十不善道違理之業,體本是惡,三藏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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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然毘尼中但制七支,更增篇聚,故通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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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生掘地等,本非不善;息世譏疑,制方成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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