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257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257b01
雖通三,名專財事;長染有遺,不成捨懺,故云
T1805.002.0257b010257b02
盡也。下波逸提,但正梵言;名義同上,故不重
T1805.002.0257b020257b03
釋。五中亦三,初示總數。二翻名義,次引三律
T1805.002.0257b030257b04
所譯不同;正量三義,共釋一名;初約繁細。一
T1805.002.0257b040257b05
百二十,數過諸篇,故云罪多;體是威儀,故云
T1805.002.0257b050257b06
輕細。二約參濫。制即是遮。異上兩篇但除
T1805.002.0257b060257b07
媒房餘竝性罪,已後諸篇皆是遮罪。三約數
T1805.002.0257b070257b08
犯。由前二義,以成第三,故結名在後。應,即
T1805.002.0257b080257b09
佛制;功用,不出解行。問:此與眾學立名何異?
T1805.002.0257b090257b10
答:此具三義,治行尤難,故須功用;吉非性業,
T1805.002.0257b100257b11
制行亦輕,但云當學。次引《婆論》。與前正量
T1805.002.0257b110257b12
語有少殊,義同後一。前之二部,竝就能治行
T1805.002.0257b120257b13
為名。後上座部。即從不善業體為目,即同墮
T1805.002.0257b130257b14
義也。此業能污善淨之心,故因中如焦然也;
T1805.002.0257b140257b15
復能轉變獄報炎熾,故果時受燒熱也。三但
T1805.002.0257b150257b16
下,明方便罪。但二罪者,示現重輕有差降故。
T1805.002.0257b160257b17
五提舍尼,翻名中,初示名。言向彼者,即對首
T1805.002.0257b170257b18
人,故云對治境也。次引證。《僧祇》,得上悔義,
T1805.002.0257b180257b19
不兼所對。戒本具明,即云:應向餘比丘悔過
T1805.002.0257b190257b20
等是也。次科。尼有八者,即無病乞酥、油、蜜、石
T1805.002.0257b200257b21
蜜、乳、酪、魚、肉;對此八物,而制八戒。示數中。四
T1805.002.0257b210257b22
戒各二方便,故有十二。各對者,即對別人,顯
T1805.002.0257b220257b23
非眾也。六突吉羅,初科,前翻律中名。言惡作
T1805.002.0257b230257b24
者,通收身口。《四分》下,翻戒本名,初翻名有二。
T1805.002.0257b240257b25
《善見》云:式叉翻學,迦羅尼云應當,今迴其
T1805.002.0257b250257b26
語順此方言;胡僧,即祖師親承,非所出也。
T1805.002.0257b260257b27
疏云:若就所防,應名眾突吉羅,今就能治行
T1805.002.0257b270257b28
以立目也。此下,雙釋。《多論》。問:何故此篇獨名
T1805.002.0257b280257b29
應當學?答:餘戒易持而罪重,犯懺是難;此戒
T1805.002.0257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