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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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紡績作一端金色㲲上佛;佛言:可以施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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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福無量;若於十六具足,未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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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餘如鈔中。挾,抱也。名字僧,無實德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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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五分》除惡戒者,此何相違?答:疏云:《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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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人,精也;賢愚取人,麁也。破戒受施,且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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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令於僧海自感施福,非謂行缺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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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施。私謂:《五分》除惡戒,《佛藏》不消杯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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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腹裂;律中畜寶,對俗呵制;對施興治,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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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墮;如是等類,並謂極誡內眾,使自策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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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賢愚》、《十誦》、《善生》,皆據導俗;恐忽慢僧徒,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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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枉墜。是知受須戒淨,不淨則自陷無疑;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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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普周,不周則所施無福。用斯往判,諒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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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總判中,初明功益。通揀九種。注顯八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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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可解。次告白中,初無緣者。疏云:無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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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前六也;有緣之者,且能自益;無緣之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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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白出。若下,有上六緣,制令白入。後三統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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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但云六。若據大眾,亦是通眾;以非儉時,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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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二部,互白出入。疏云:所以白出者,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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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故;白入者,護內比丘意故。言隨次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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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隨上座次入;疏云:身是有緣,入須儀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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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吉者,違教故也。問:無緣白出,不白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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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望同違教,理應準結。或可不白而出,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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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眾;入則反之,故制與罪。不犯指前本異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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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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