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26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26c01

梵難等。

T1805.002.0326c01
0326c02
0326c03

指同前者,疏云:一是被擯沙彌,二知,三同事

T1805.002.0326c03
0326c04

止宿,四隨事同犯。自餘並同。

T1805.002.0326c04
0326c05

七十一。釋中,

T1805.002.0326c05
0326c06

初明結犯。四事即四重。五下,以明對答。彼

T1805.002.0326c06
0326c07

欲難問,故令答者須察來意。五種人者,一試

T1805.002.0326c07
0326c08

問,二無疑,三不為悔所犯,四不受語,五詰問,

T1805.002.0326c08
0326c09

並不須答。不犯者,彼諫者癡不解,語云汝還

T1805.002.0326c09
0326c10

問和尚闍梨學問誦經等。

T1805.002.0326c10
0326c11

七十二。制意

T1805.002.0326c11
0326c12

中。《多論》三意:初即重戒,是道本故;二增己行;

T1805.002.0326c12
0326c13

三是護法。毘尼禁惡,毀則惡法熾然。又下,釋

T1805.002.0326c13
0326c14

雜碎義。若據律緣,指下三篇威儀為雜,論約

T1805.002.0326c14
0326c15

廣略對明純雜。緣中。二誦戒時者,不必在眾。

T1805.002.0326c15
0326c16

五緣列三,疑是寫脫;準疏加之,而發言毀,五

T1805.002.0326c16
0326c17

言詞了。釋中,初引《五分》。今時新戒,欲誦戒本,

T1805.002.0326c17
0326c18

師多苦障,或加毀呰,正犯此戒。《十誦》,初出毀

T1805.002.0326c18
0326c19

詞。恐犯故疑惱,有犯則熱惱。若下,斷犯。《多論》,

T1805.002.0326c19
0326c20

初呵戒本,通別兩犯。下明戒序通得一罪。引

T1805.002.0326c20
0326c21

律。契經吉者,《多論》,四義故,毀毘尼重:一、能生

T1805.002.0326c21
0326c22

萬善,二、一切佛弟子依住,三、趣涅槃初門,四、

T1805.002.0326c22
0326c23

是佛法纓絡;餘經無故輕。又疏云:此據小乘

T1805.002.0326c23
0326c24

為言;毀大乘罪重,非校量所辨。私謂:約制教

T1805.002.0326c24
0326c25

邊,大小同吉;就業道邊,重輕須分。《智論》云:此

T1805.002.0326c25
0326c26

間劫火起,其罪未盡,故轉至十方世界大地

T1805.002.0326c26
0326c27

獄中;若彼火劫起,復展轉至他方;他方火劫

T1805.002.0326c27
0326c28

起,復生此間阿鼻地獄,展轉如前;是破般若

T1805.002.0326c28
0326c29

波羅蜜罪,又如《法華.譬喻品》偈廣明惡報。不

T1805.002.0326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