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49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49a01

如錯說三四禪皆重。三自他中,初通示三例:

T1805.002.0349a01
0349a02

一自造他境,二他造自境,三自造自境。二別

T1805.002.0349a02
0349a03

配四戒:婬戒,三句皆重;盜戒,初例重,餘二無

T1805.002.0349a03
0349a04

罪;殺戒,初二例有無可解;自殺自犯俞蘭;

T1805.002.0349a04
0349a05

造語,上二,易會;自誑,義準犯吉,非言說軌儀

T1805.002.0349a05
0349a06

故。《四分》身口,通約四戒,前三身犯,後一口犯;

T1805.002.0349a06
0349a07

別約互造,婬局身造,後三竝通互造。五教人

T1805.002.0349a07
0349a08

自成,即是兩業;隨戒不同,故云各分。初明教

T1805.002.0349a08
0349a09

人:婬戒,自作成重;教他,樂在前人,不得同犯。

T1805.002.0349a09
0349a10

盜殺,自作教人,損境暢思,彼我俱

T1805.002.0349a10
0349a11

重。妄戒,教人,名利壅彼,故不同犯。次明遣人:

T1805.002.0349a11
0349a12

教則利己義疎,遣則向己義親;如遣人婬己,

T1805.002.0349a12
0349a13

遣人說聖,皆重;盜殺無遣,故非所論。多人通

T1805.002.0349a13
0349a14

使,亦即教人,婬無此義。言多人者,謂重使及

T1805.002.0349a14
0349a15

展轉使;重使者,謂隨續使人,乃至百千;展轉

T1805.002.0349a15
0349a16

使者,謂所遣人不得自去,復轉使人乃至眾

T1805.002.0349a16
0349a17

多也。文出殺戒,義必通三;成遣彼作,故云緣

T1805.002.0349a17
0349a18

別;彼我齊犯,是業同。上且略舉數

T1805.002.0349a18
0349a19

名,非謂已盡。若彼疏文,義章極廣;如上引釋,

T1805.002.0349a19
0349a20

略通名相;必欲窮盡,積學猶迷;故不繁引,順

T1805.002.0349a20
0349a21

鈔意也。結顯中,初二句示上眾名。鈔下,顯今

T1805.002.0349a21
0349a22

略意。易識為令解教,即行為令成行。難知希

T1805.002.0349a22
0349a23

用,對翻可知。

T1805.002.0349a23
0349a24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上

T1805.002.0349a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