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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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幻化,昧者謂真;亦如空華,眼病謂實;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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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情妄見。判位中。小菩薩者,雖發大心,未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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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本;故設此觀,空諸塵境;如諸般若所被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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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言照用者,二乘住寂,故但照心;菩薩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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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照用。若對三宗,即當四分;同觀空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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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小也;志慕佛乘,故云菩薩;相召佛子,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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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例。唯識中三科同上,觀境可解。能觀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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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謂一切境界也。言本無者有二義:一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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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心故,《占察經》云:一切境界,從本已來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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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滅,未曾有故;因如此義,是故但說一切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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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依心為本;當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以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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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異,為心所攝故。二者虛妄見故,經云: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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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無明癡暗熏習因緣,現妄境界,令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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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又云:若無覺知能分別者,則無十方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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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境界差別之相;《唯識論》云:唯識無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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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無塵妄見;如人目有翳,見毛如月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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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識者,言唯則遮於外境,言識則表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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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或真妄和合為阿梨耶識,謂真能隨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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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俱起故。或云真識即是常住本淨真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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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道一實境界。然修觀有二:一者直爾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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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謂觀念性即是真識,其體清淨平等周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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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攝諸法,出生無盡;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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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歷事別觀:一切時中隨緣動念,衣食四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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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善若惡,皆能了知一識流變。若前總觀,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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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上智深位所修;末世初心,唯後別觀,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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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教。判位中,上二句彰勝。對前麁淺,故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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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業疏》云:初淺滯教,謂境是空;了境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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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唯識也;又鈔云:鈍見空時,不分別色;智知唯識,不分別空,三觀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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