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宋 · 元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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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故施,反釋上緣。餘殘問者,若言為失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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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不應取。曹,輩也。簡濫中。所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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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者,疏云:由情諂故;若直為他,無情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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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取衣也。律不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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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知足,若減知足,若多與衣,若細薄不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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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二三重作,有餘如上語知,竝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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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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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衣價謂買衣價直。犯緣。第二有限者,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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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故。五增價縷二物,隨一成犯。釋中。十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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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者,舊記云:即今一小錢,以彼國古大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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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一當十六故。一分一線者,舉其極少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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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齊。《十誦》,三種。《四分》但無增色,廣長堅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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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量價。不犯有六。初受恣請,知足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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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成開意;雖容恣索,而不貪求故。若從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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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可分。指如疏者,彼云此戒犯相,要在本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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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勸增;若令買布,屬前乞戒。又問:勸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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縷即犯,乞衣一條方犯,與此不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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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本施主無心,乞時任其多少,惱義是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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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方犯。勸增中,虛心限約已定;不荷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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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多,貪惱最重,故多少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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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文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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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改前第四,但於勸字下加二家兩字。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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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二居士共作一衣,價本不增,為有犯否?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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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云增,不增非犯。問: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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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二不云三者?答:例可知也。示犯中,《五分》。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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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家,同合二故。《僧祇》。雖順少欲,止須直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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輒自稱述,故入犯科。不如謂非好者。麁下,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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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麁同細犯,故言皆也。疏云:麁亦同犯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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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同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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